学校通知
关于遴选“教育管理人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5 10:03:45   发布人:凤溪小学   
 

关于遴选教育管理人才的通知

注:如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基本要求”的老师有自荐意向的,请于今天(周四)15:00前到校长室自荐。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本区教育系统内遴选并培养一批师德优良、事业心强、理念先进、教学过硬、锐意创新的教育管理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年龄算至2017年6月30日)

1.45周岁以下的校(园)级中层及以上干部;

2.35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

(二)基本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信念,学风端正,师德高尚。工作踏实,治学严谨,有较高的进修提升要求和自主学习意识。

2.业务能力强,专业基础扎实,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并有改革创新、破解难题的魄力。工作业绩优良,在教学领导力方面有显著特色。

3.同等条件下获得区名优教师、市级及以上荣誉的青年骨干教师优先考虑。

二、遴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

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填写《教育管理人才遴选培养对象申报表》。

(二)集中考试

申报对象集中进行笔试及面试,从中遴选出拟入选教育管理人才培养计划的申报对象。

(三)组织考察

根据《干部任用条例》,教育局组织部门对拟入选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四)评议公示

根据本区教育综合改革发展需求及学校干部队伍结构现状,综合申报材料、集中考试、组织考察的结果,经研究及公示无异议后,由局党委确定培养人选。

三、上报材料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人选的推荐工作,于5月26日前将组织推荐申报表(附件1)、个人自荐申报表(附件2)和推荐情况汇总表纸质材料(附件3)经单位党组织盖章后送到教育局组织科,并同时将电子稿通过RTX发送至组织科金永钧老师处。组织推荐人数:每个单位1-2名。

附:1.教育管理人才遴选培养对象申报表(组织推荐)

   2.教育管理人才遴选培养对象申报表(个人自荐)

3.推荐情况汇总表                                 教育局组织科

分享到:
相关信息

学校微信公众平台

班主任工作室

上海市青浦区凤溪小学    版权所有
地址:青浦区华新镇凤溪社区新凤中路1718弄58号     电话:021-59770157
技术支持:青浦教育信息中心     网站维护:范军
校长信箱:zhanglr@q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