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5 08:50:03   发布人:凤溪小学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控股公司:

近期,一些含有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及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等内容的APP进入部分中小学校园,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正常学习,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上海正按照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要求,以教育信息化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发展,为营造良好的“互联网+教育”育人环境,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有害类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教基厅〔2018〕102号)要求,现就严禁有害APP进入本市中小学校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进入校园的有害APP

(一)有害APP的范围界定。本通知所称的学习类APP,是指为中小学生学习提供服务的信息化应用工具,包括移动应用程序、具有交互功能的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等。进入中小学校园的有害APP,主要是指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或利用抄作业、搞题海、公布成绩排名等应试教育手段增加学生课业负担,或泄露学生、教师、家长信息进行非法牟利等。

(二)立即清理有害APP。在前期对进入中小学校园的学习类APP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凡发现存在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要立即责成相关学校及年级、班级停止使用,退订相关业务,卸载APP,取消关注有害微信公众号,坚决杜绝有害APP侵蚀校园。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APP,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立即报告当地网信、公安和文化执法部门查处。

二、严格审查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

(一)建立“双审查”责任制。各区要按照 “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区域内学习类APP进校园“双审查”责任制。

建立选用单位初审机制。对学校直接使用或校内部分年级、班级、学科组等选用的学习类APP,由学校负责把好选用关,严审APP的内容及链接、应用功能等,并报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控股公司)备案审查同意。由各区教研、科研、教育技术部门推荐选用、在本区域内学校推广使用的学习类APP,由推荐单位负责严格审查,并报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查同意。市级教研等部门推荐在全市范围内学校选用的服务于课程教学改革、数字教材使用、教材配套音频材料学习等方面的学类APP,由推荐单位负责严格审查,并报市电教馆备案审查同意。

建立APP经营单位承诺制度。对初审通过的学习类APP,在交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电教馆备案审查之前,经营企业要与选用单位签订 “诚信经营承诺书”,就升级和更新过程中,遵守相关要求进行承诺。

建立备案审查机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控股公司、市电教馆要明确业务归口部门,备案审查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指导学校、相关单位把好选用关,组织相关科室和部门、相关专家做好学习类APP的备案审查工作。

(二)加强统一管理。由市电教馆组织专家,研制上海市学习类APP进校园审核参考标准和学习类APP经营企业承诺书样张,供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控股公司和学校审核进校园的学习类APP时参考。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严格控制进校园的学习类APP数量。要切实保障学生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止泄露学生隐私。

三、切实加强学习类APP日常监管

(一)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投股公司、电教馆和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明确日常监管部门和负责人,制定日常监管办法,定期检查、掌握APP内容变动和更新情况,切实保障进入校园的APP安全健康、科学适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控股公司要建立学习类APP使用的通报制度,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将本区(本公司管理学校)学习类APP的备案登记和使用情况报送市电教馆备案。

(二)明确APP使用负面清单。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使用的学习类APP要统一管理,凡未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习类APP,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使用,且学校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学生使用;虽经备案,但事后发现与备案情况、承诺事宜不符或出现有害信息的,一律禁止在校园内继续使用;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一律禁止向学生收费或由学生支付相关费用;中小学校及教师一律禁止利用APP进行“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或发布学生成绩、排名等。

(三)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对违规使用、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要严肃问责。对无视规定要求、擅自给学生推荐使用学习类APP的学校及教师,一经查实,教育行政部门要予以严肃的纪律处分。

四、探索学习类APP使用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部门携手,形成工作合力。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电化教育馆要会同网信、公安、新闻出版、文化执法等部门,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习类APP内容要求、审查标准和监管办法等,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学习类APP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既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有益作用,又确保学校一方净土。

(二)加强内部协同,夯实工作基础。各区要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负责、业务科(处)室统筹协调、教育技术和教研、科研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协同管理处置机制,要定期公布全市和区域推广使用的学习类APP名单。要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一旦发现存在有害APP进入校园的,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市电教馆要探索建立学习类APP备案审查和监管平台,并定期召开会议,对各区开展学习类APP审核备案工作予以技术指导和培训。

(三)积极开展作业研究,切实加强作业管理。各中小学要以落实核心素养培育、了解学生实际学习成效为目标,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习需要,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合理使用学习类APP。作业难度不得超过课标要求,作业时间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以纸质作业为主,原则上电子作业时间不得超过每天作业总时长的30%,严格控制使用数量。

(四)加大宣传引导 ,形成社会监督机制。要不断增强校长、教师的法治意识 采用多种形式提醒家长慎重安装使用面向中小学生的学习类APP,不增加孩子过重课业负担,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要加大对学习类APP进校园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公布举报有害APP的通道,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对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的监督,形成良好的社会参与监管的氛围。市教委公布举报电子邮箱shxinxihua@163.com。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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