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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教学能手以及校骨干教师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7 10:23:11   发布人:凤溪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区校两级名优骨干教师梯队建设,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根据《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和青浦区教育局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本系统开展新一轮名优教师评选工作。依据《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评选工作方案》(简称“评选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
1.校骨干教师由学校评选产生,区名优教师在校骨干教师基础上由学校推荐、经区级评审产生。
2.区名优教师申报类别:“校骨干教师”为必报项,区名优教师类别分别为“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教学能手”。申报者可申报1项或相邻的2项。
申报和推荐的范围、条件等详见“评选工作方案”。
二、评选程序
(一)学校评选
1.学校对评选工作进行宣传和动员,并组建相应的评选组织(领导小组、评选小组、工作小组等)。
2.教师填写“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申报表”(见“附件1”),准备相应材料。学校相关部门对申报教师填报信息以及提供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并填写学校填报内容。
3.校评选小组开展评审。
(1)评选出本校专任教师数20%的校骨干教师;
(2)推荐区名优教师候选人:
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校骨干教师数75%。
择优排序:学校对推荐名单进行排序。直接认定人员须注明(三年履职均为“优秀”名单见“附件4”)。
  1. 学校为被推荐者撰写学校推荐理由,重点对其教育教学业绩作出评价。
  2. 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4.报送材料:
学校递交“校骨干教师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备案。
学校将“区名优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以及申报者评审材料(1人1袋,“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评审材料清单”见“附件5”),送交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二)区级评选
1.成立学科专家组,对候选对象进行评审,评选内容由材料评审、面试、综合评定等构成。
2.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科专家组评审意见,审核通过评选结果,并将评审结果在青浦教育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3.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公布第六届名优教师正式名单。
三、《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申报表》的填写和说明
1.除个人基本情况之外,申报内容必须为近三年(2015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的相关内容,送审材料内容必须与申报学科相对应。
2.近三年年度、学年度考核情况以及近三年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情况须学校填报,其中教学质量可定性定量结合填写(考试类学科需填报分数,如有特殊情况学校可作说明)。
3. 教师个人填写近三年个人发展简况,尽可能按时间或者等第,要突出重点。除填写内容外,还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理由中“本人教育理念、实践探索、教书育人成效”为所有申报人员必填内容;“本领域、本学科实践中聚焦解决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项目方案、预期成果”是指未来三年将要开展的工作,为申报“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必填内容。
5.第五届名优教师优秀履职成果获得者名单于8月24日公布。
6.“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评审材料清单”贴在材料袋正面。
四、评选安排
时间 具体工作
2018年9月10日前 各学校组建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教师申报;学校评选推荐;名单公示,完成学校推荐。
2018年9月11日-12日 上报评选材料。
2018年9月13日—14日 申报人选资格审核。
2018年9月15日—23日 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和教学能手区级评审
2018年9月24日以后 区教育局审核认定,公示名单。
注:
1. 9月10日下午4:30之前将“校骨干教师名单汇总表”通过RTX上报至人事科王译老师处。
2. 9月12日下午4:30之前将“区名优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通过RTX传至进修学院发展中心马群英老师处,并将申报材料送至教师进修学院修业楼A101室。
附件1: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申报表
附件2:校骨干教师名单汇总表
附件3:区名优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4:第五届名优教师三年履职考核均为“优秀”的教师名单

附件5: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评审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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