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招生院系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
为适应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文件规定,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继续招收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院系、招生领域、招生方式和名额
招生院系为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招生领域为"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招生名额约25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报名截止日期前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3、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在职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限招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丰富学科教学工作经验的中小学教师;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限招高等学校的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校级领导。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名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科研要求:
在所报考的专业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CSSCI杂志上发表1篇文章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00字以上)2篇;
(2) 出版过专著或主编(排名前2);
(3) 主持过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
(4) 获得省级以上教科研或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
7、外语要求:
英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1973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CET-4≥426(或大学英语四级合格以上)。
(2)1973年12月31日后出生,CET-6≥426(或大学英语六级合格以上)。
(3)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
(4)雅思≥6分。
(5)托福≥90分。
(6)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习并获得学位。
(7)其他能证明英语水平的材料,由中心招生工作指导小组评估和认可。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登录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博士报名系统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
报名日期为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26日,报名时需网上支付报考费(250元)。
请考生报名时仔细查看报考条件,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交报考费,报考费一旦交纳将不予退还。
2.提交材料
考生需在2018年12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寄(送)到报考院系,邮寄时请通过顺丰快递或中国邮政EMS(须保留邮寄单并实时查询邮寄结果)。在寄(送)报名材料时须在信封上注明"2019年教育博士、本人的姓名",寄送地址见"中心"联系方式。
考生提交的材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4)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证书的有效性进行认证,并取得认证报告)。
(5)《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体检日期2018年9月1日之后)。
(6)与教育及相关领域工作相关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7)从事教育领域全职工作期间的工作介绍、主要成果和特色自我评述、育人实效(800字)。
(8)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10)有两名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模板见附件2)。
(11)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和单行本、专利等复印件,主持过的教育科研课题及获得的教学成果奖材料复印件等。
(12)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
(13)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14)《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2)》一份(完成网上报名后,从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打印)。
(15)个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
(16)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综合考核、录取或入学资格。
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四、考核程序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
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指导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委员会。上述小组分别对申请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
(一)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递交申请材料后,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招生简章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专业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报考资格审核结果(通过或未通过)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
(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专业资格审核时按报考导师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的名单。专业资格审核时的遴选标准如下:
(1)本人从事教育及相关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育人实效(最高分10分);
(2)外语水平(最高10分);
(3)已取得的与教育及相关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最高分40分)。
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额与录取名额之比不超过3:1,专业资格审核通过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专业资格审核结果(成绩及通过或未通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此项考核由中心负责思想政治的干部、导师或院系所管理人员进行,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综合考核在2019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中心另行通知。
2、综合考核由中心评审委员会负责,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从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
3、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录取时按照导师录取,即在同一导师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时考生需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综合考核前中心核查上述证件的原件。
五、拟录取程序
拟录取名单经中心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确认后报研招办,由研招办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录取。录取名单由研招办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学制、学费、培养及就业
1、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在论文撰写阶段至少脱产在我校学习3个月以上。
2、学费为20,000元/学年(共80,000元)。
3、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时考生、工作单位、我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办理录取手续。录取考生的学籍在我校,其他各种关系均在原单位。
4、录取考生按学校的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位。
5、录取考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七、奖助学金
定向学生不享受学校各种奖助学金。
八、其他说明
1、其他事宜以《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入学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工作方案》相关规定为准。
2、若2019年度教育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结合实际作出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九、咨询联系方式
(一) 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教师教育学院楼209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1-6223 3312
(二)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学校办公楼313室
邮编:200241
电话:021-54344721
联系人:褚老师
Email: sdchu@yjsy.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
微博:http://weibo.com/ecnuyjsy
微信:华东师大研招(ECNUyjs)
微信二维码:https://yjszs.ecnu.edu.cn/images/ecnuyzwx.jpg
(该简章的网页链接为:
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yjszsxx_detail.asp?id=201811152003012712465710716)
说明:如有符合条件,并有就读意向的教师,请及时向陆建国老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