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凤溪小学校园安全及医疗应急工作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校园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安全事件及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及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 。
第三条 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与日常演练 。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处置体系 。
3. 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环节紧密衔接 。
4.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和损失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应急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校园安全及医疗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应急处置的最高指挥机构。
- 组 长:校长(总指挥)、党支部书记
-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分管德育/教学副校长、安全代表(总务主任)
- 成 员:教导主任、德育主任、工会主席、卫生保健老师、各年级组长、心理辅导老师、食堂负责人、学校安保队长 。
第五条 工作职责
1.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订、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负责人员、物资的储备和调配;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负责现场指挥、决策,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
2. 下设职能小组:
- 现场处置组:由安全干部、安保人员、事发地点负责人组成,负责初期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现场警戒。
- 医疗救护组:由卫生保健老师及经过培训的教师组成,负责现场初级救护、联系120、协助医疗救治 。
- 疏散引导组:由德育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组成,负责按照预案路线有序疏散师生至安全地带 。
- 信息联络组:由校务办公室主任负责,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对内对外发布权威信息,接待新闻媒体,管控舆情 。
- 善后安抚组:由工会主席、心理老师、相关班主任组成,负责伤者及家属的安抚、心理干预、保险理赔及恢复教学秩序 。
第三章 预防与预警机制
第六条 日常预防
1. 门卫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外来人员及车辆验证登记制度。上下学时段落实“民警、保安、家长志愿者、值班教师”四位一体的护学岗机制 。
2. 隐患排查:每月开展一次校园校舍、消防设施、体育器材、特种设备(电梯、锅炉)的安全检查 。
3. 食品卫生:严格执行食堂食品留样(48小时)制度,严把食品采购、加工、储存关 。
4. 健康教育:利用晨会、班队会开展交通安全、防欺凌、防踩踏及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
第七条 预警响应
接到上级自然灾害预警(如台风、暴雨、高温)或公共卫生预警(如传染病预警)时,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检查物资,加强值班,必要时发布停课或推迟到校通知 。
第四章 专项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节 校园暴力侵害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第八条 可能引发的原因
社会矛盾激化、精神病人发病、不良分子寻衅滋事、劫持人质等 。
第九条 处置程序
1. 第一反应(1分钟):一旦发生不法分子闯入校园行凶或劫持,第一发现人(保安或教师)应立即启动“一键报警”系统,同时报告校长。在场人员应就近利用防暴器械(钢叉、盾牌)进行周旋或阻拦,争取黄金处置时间 。
2. 紧急疏散(1-2分钟):学校广播或警报系统立即发出紧急通知,室外班级的任课教师迅速将学生带入最近教学楼躲避并锁死门窗;室内班级教师立即锁闭门窗,用桌椅抵住门,指挥学生躲避在墙角等视觉盲区,保持安静 。
3. 现场处置:领导小组迅速赶到现场,一方面配合警方展开谈判或制服歹徒,另一方面全力保护、疏散事发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至安全区域 。
4. 医疗救护:如有伤员,卫生保健老师立即进行包扎止血等初步救治,并配合120急救人员将伤员送医 。
5. 善后与安抚:配合警方调查取证,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心理老师介入进行心理疏导,稳定其他学生情绪 。
第二节 学生意外伤害及急性伤病医疗应急预案
第十条 适用范围
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突发性疾病(如高热惊厥、哮喘发作、心脏病突发)、意外伤害(如骨折、出血、运动损伤、跌落伤) 。
第十一条 现场急救程序
1. 首遇负责:谁发现,谁负责。教职工发现学生受伤或突发疾病,第一反应人应立即做出判断,绝不能视而不见或延误 。
2. 紧急处理:
- 轻微伤:由卫生保健老师进行清创、包扎等简单处理,通知班主任告知家长。
- 严重伤:如大出血、昏迷、休克、骨折、惊厥等,现场教师应保持学生体位稳定(不要随意搬动脊柱受伤的学生),卫生保健老师立即进行应急处理(止血、心肺复苏等),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
3. 分级报告:班主任或在场教师在拨打120的同时,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校长室)和卫生室。领导小组必须在得知情况后15分钟内口头、2小时内书面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 。
4. 送医陪同:由班主任或学校指派专人随同120救护车前往医院。同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直接赶往指定医院。如遇家长未到而需垫付医疗费的情况,由校方先予垫付 。
5. 善后工作:德育处做好登记与记录。学校法务或事故处理小组介入,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与家长沟通,进行保险理赔 。
第三节 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应急处理措施
1. 晨检/午检/因病缺勤追踪:班主任每日检查学生出勤及健康状况。发现因病缺勤,要追踪病因。发现同一班级出现3例以上发热、呕吐或腹泻等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卫生室 。
2. 隔离与报告:
- 在校期间发现疑似传染病症状者(如发热、皮疹、呕吐),卫生保健老师应立即给患者佩戴医用口罩,转移至学校“临时留观区”,通知家长带往医院就诊 。
- 如确诊为传染病,卫生保健老师必须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上报,同时报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 。
3. 班级/学校停课:根据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对发生疫情的班级采取停课或全校停课措施,配合疾控人员进行终末消毒 。
4. 信息发布: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做好家长的沟通解释工作,避免恐慌 。
第四节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处置流程
1. 报警:发现火情,第一发现人立即呼救,并拨打“119”报警(讲清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质),同时报告校长室 。
2. 初起火灾扑救:安保人员在1分钟内到达现场,利用灭火器、消火栓对初起火源进行扑救 。
3. 人员疏散:广播室立即发布火灾疏散警报。各班任课教师立即组织学生按照疏散路线,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姿迅速撤离至操场等安全地带。各楼层疏导员在楼梯口维持秩序,防止踩踏 。
4. 清点人数:师生到达安全地带后,班主任迅速清点人数,报年级组长汇总后报总指挥 。
5. 后续工作:配合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安抚受灾师生,恢复正常教学 。
第五节 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 处置程序
1. 叫停与组织:运动会、集会、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发生秩序混乱或事故,活动组织者应立即叫停活动,现场负责人要稳定师生情绪,维护现场秩序 。
2. 疏散与救治:迅速打开所有疏散通道,组织师生有序撤离。如发生师生伤亡,立即向120急救中心求助 。
3. 报告与处理:按照程序向上级报告。校外集体活动中的交通事故,参照交通事故应急程序处理 。
第五章 后期处置
第十五条 善后恢复
1.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
2. 安抚组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及理赔工作 。
3.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 总结与改进
学校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问题进行总结评估,修订完善预案,对暴露出的隐患进行整改 。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七条 物资保障
总务处负责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灭火器、应急照明灯、急救箱(含绷带、消毒液、退热贴等)、防暴器械(钢叉、盾牌)、防护服、消毒用品等,并定期检查更换 。
第十八条 应急演练
1. 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 。
2. 防暴恐演练: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
3. 医疗急救培训:定期组织教师参加红十字会急救员培训,确保每个年级组有急救员。
附:学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