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流动管理,有效推动区域内师资均衡发展,实现教师资源配置动态有序调配,现就2022年青浦区教育系统教师流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流动对象
区教育系统各公办单位在编在职教师。
二、流动原则
1.有利教学原则。教师流动必须本着有利于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教育教学的原则进行。学校内教师紧缺的学科无特殊情况不得流出,教师富裕的学科不得流入。
2.岗位管理原则。学校要科学、合理设置教师岗位,引进教师一般要有相匹配的空缺岗位,并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同意。如流入学校无相应岗位空额,流入教师须承诺降低岗位等级聘任。
3.合同管理原则。教师在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内或有其他特殊约定的一般不予流动。教师流出须办理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流入须签订聘用合同。
4.资格匹配原则。教师在系统内流动,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均衡资源原则。为推动教师队伍均衡发展,鼓励城区学校的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鼓励师生比较低的学校教师向师生比较高的学校流动;鼓励教师结构不合理的学校有计划进行教师流动以解决矛盾。
6. 统筹协调原则。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进行教师流动的,由教育局统筹协调和调配。
三、流动需求申报
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022年青浦区教育系统教师流动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并于8月4日中午12点前将由校长签字学校盖章的纸质表交至区教育局人事科,电子表RTX发送至人事科浦老师。
区教育局人事科根据申报学校师生比、学科师资情况、教师工作量负荷等因素审核确定2022年教师流动需求岗位额度。
四、流动方式
(一)跨校竞聘
1.聘用学校范围
本区师生比较高或存在学科结构性师资紧缺,经区教育局核准有2022年教师流动需求岗位额度的公办学校或单位(幼儿园除外)。
2.跨校竞聘对象
本次跨校竞聘对象为本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除外)的在编教师。竞聘教师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原则上不得竞聘义务教育学校。
3.跨校竞聘流程
区教育局发布竞聘岗位,教师个人提交跨校竞聘申请表,经区教育局资格审核,聘用学校组织开展竞聘工作确定拟聘名单,具体见《青浦区2022年教育系统教师跨校竞聘公告》,另行发布。
4.跨校竞聘工作说明
工作未满三年、高师生比学校、所任学科结构性师资短缺的教师不得参加本次竞聘;区教育局人事科将严格控制乡村学校届内名优教师申请跨校竞聘;如教师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有序流动
1.有序流动范围
经区教育局审核,有教师流动需求岗位额度的公办幼儿园,以及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进行教师流动的单位。
2.有序流动办法
(1)申请流动的教师一般要求在原单位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及以上,且流出后不影响原单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2)申请流动的教师须向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附件2《2022年青浦区教育系统教师有序流动申请表》),同时递交流动人员教师资格证、聘用合同、专技职务聘任表、岗位晋升聘任审核表等申请材料复印件。
(3)申请表经流动双方校(园)长签字学校盖章后交区教育局人事科,并由双方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平台业务申报;经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编等手续;
(4)区教育局人事科将严格控制乡村地区幼儿园届内区名优教师的流动申请(新开办幼儿园除外)。
3.有序流动工作说明
(1)《2022年青浦区教育系统教师有序流动申请表》与申请材料复印件于8月10日前交区教育局人事科王老师;
(2)学校人事部门于8月10日前完成人事管理平台上的区内流动意向业务(具体操作见附件3),过期不再受理。
(3)除幼儿园及经区教育局同意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进行教师流动的单位外,其他学校(单位)在编教师不得申报有序流动。
附件:https://fxxx.qpedu.cn/wcm.files/upload/CMSfxxx/202208/202208020628013.doc
1.2022年青浦区教育系统教师流动岗位需求表
2. 2022年青浦区教育系统教师有序流动申请表
3.2022年青浦区教育系统教师流动人事管理平台操作指南
青浦区教育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