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上海市 “十三五” 2017秋季市级共享课程培训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教师个人信息更新工作
如教师个人信息未补充“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两项内容, 请于
9月4日-10日更新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
9月11日-15日各校级、区级管理员确认已更新培训教师个人信息。
(提醒每位教师,必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
二、 课程上线、 开班信息填报
1、 课程上线: 各办学单位将“十三五”第二轮已通过评审的课程,于8月18日在管理平台上线:
2、 开班信息填报: 各办学单位必须在 8 月 31 日 16:00 前在管理平台上填写所有
课程的开班信息。未填写开班信息的课程,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开班。
三、 2017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培训开班报名
工作安排表:
工作任务 |
时间 |
学员第一次报名 |
9 月 17 日-9 月 20 日 |
校级初审 |
9 月 21 日、 22 日 |
班级条件调整 |
9 月 25 日 17: 00 前 |
学员第二次报名 |
9 月 26 日、 27 日 |
校级二次审核 |
9 月 28 日 17: 00 前 |
班级审核 |
9 月 29 日、 30 日 |
培训开班 |
10 月以后 |
四、除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上的市级共享课程外,经市教委人事处批准同意,
由市级及以上培训机构实施的教师教育培训课程和市级及以上专项培训, 均纳入市级共享课程范围,此类人员可抵冲相应市级共享课程的学分。
请各区管理员做好通知下发及宣传、动员工作,校级管理员做好本校应参加培训教师(含外借教师)的基本信息核查工作,并告知教师在规定的时间, 及时登陆平台,完成报名及培训等事宜。
特此通知
上海师资培训中心
2017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