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化学习是高质量实施国家课程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实现素养培育目标的有效途径。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项目化学习推动义务教育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青浦区实施项目化学习推动义务教育育人方式改革工作方案》精神,更好地推进教与学方式变革,促进素养目标落地,达成《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中提出加强学科间相互关联,带动课程综合化实施,强化实践性的要求,本次活动将征集学科项目化学习、跨学科项目化学习和活动类项目化学习三类案例,同时关注项目化学习实施过程中的实践和管理经验,并开展评选。
现将第三届项目化学习案例征集与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用合一:让学生在真实的项目中学习成长
二、参与对象
全区各级学校(幼儿园)的校(园)长、教师、教研员等。
三、案例类型
1.项目化学习案例
本年度征集项目化学习实施的优秀案例,包括三类:
(1)学科项目
指向学科的核心素养培育,从学科实践中发现真实问题并转化为项目,可在学科教学中实施微项目、单元项目或跨单元项目。
(2)跨学科项目
指向两个及以上学科的核心素养培育,将自然、社会中真实而复杂的问题转化为项目,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和能力解决问题,可结合相关学科课程标准中的跨学科主题进行实施。
(3)活动项目
指向学生真实生活和发展需求,从真实情境中发现问题并转化为项目,可作为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实施方式,也可作为课后服务的活动方式。
2.项目化学习的实施智慧
教师可以选择下列角度切入,展现实践过程中的教育智慧。
(1)学生成长案例
如围绕学生的学习方式、学习行为、学习习惯、思维能力等方面,以证据呈现学生在项目化学习中成长的特点,以及教师对学生的鼓励与支持。
(2)教师成长案例
如从教师个体的专业成长与发展、教研组或年级组群体的进步与提高、学校教师队伍总体的变化与革新,以集中或分层的形式展开。
(3)学校变革案例
如描述学校在推进项目化学习过程中管理机制产生的变革、课程教学出现的新貌,阐述学校是如何提升教师设计与实施项目化学习的能力。
本类案例可采用叙事性故事、论文等形式表述。
四、奖项设置
区教科中心组织人员按实际申报总数,评出一等奖约5%、二等奖约15%、三等奖约20%,具体获奖比例以稿件实际质量为准;同时,根据各校组织参赛情况和获奖比例评选优秀组织单位。获奖案例与单位均颁发相应证书。
五、选送名额分配
1.教师每人限报1篇。原则上,在编教师数50人以下的学校推荐数不超过5篇,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学校推荐数不超过10篇,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学校推荐数不超过15篇,200人以上的学校推荐数不超过20篇。
2.义务教育学段各校推荐学科类项目化学习案例不少于50%。
六、注意事项
1.案例篇幅以8000—10000字为宜。
2.已在区级及以上评选中获奖,或在刊物上公开发表过的案例,请勿投送。
3.必要的引用材料(包括网络文本)务必在参考文献中注明。严禁抄袭,如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向所在单位通报。
4.项目化学习案例的格式要求见附录。
5.项目化学习实践智慧案例格式参照学术论文格式。
七、报送形式与要求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
2.报送形式:通过钉钉交给耿桂平老师。
3.案例文档命名格式:单位(简称)—作者姓名—案例标题。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上海市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