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名优教师培养力度,推进高质量教育人才梯队建设,有序加大区域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区教育系统名优教师动态管理,根据《青浦区教育局关于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七届名优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青教[2021]115号)精神,决定开展区第七届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增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条件及原则
依据青教[2021]115号文件相关评选工作方案(附件1)。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详见《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七届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增补评选建议名额》(附件2,由人事科单独下发)。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七届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申报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考核及推荐。学校审核申报材料,根据评选条件和建议名额,择优确定区第七届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增补候选人推荐人选,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相关材料。
3.教育局审定及公示。经青浦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产生区第七届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增补人选名单,并在青浦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
四、时间安排
时间 |
具体安排 |
12月11日前 |
学校完成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增补评选推荐及名单公示 |
12月12日 |
学校报送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增补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 |
12月13日-20日 |
区级审核 |
12月30日前 |
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增补名单 |
五、材料报送要求
1.12月11日前,上传电子稿。
(1)本次增补评选推荐工作方案;
(2)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增补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
两份材料分别以学校简称命名(不要打包),发至邮箱qpjymyjs@163.com。
2.12月12日,递交纸质稿。
(1)本次增补评选推荐工作方案;
(2)教师个人申报表(1份);
(3)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增补推荐人选汇总表。
上述三份材料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学校盖章后,交至教师进修学院修业楼A204。联系人:马老师,69711372。
附件:
1.《青浦区教育局关于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七届名优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青教[2021]115号)
2.《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七届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增补评选建议名额》
3.《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七届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申报表》
4.《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七届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增补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下载:https://fxxx.qpedu.cn/wcm.files/upload/CMSfxxx/202312/202312041256045.doc
青浦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